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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 丽水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 2011-12-12 14:31:00
 

关于印发《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委内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丽委发【2011】56号),现将我委《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丽水市发改委深化廉政风险

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方案

 

为了巩固去年我委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成果,进一步完善深化并初步建立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切实得到加强,促进公共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步入常态化、制度化轨道,反腐倡廉建设特别是预防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丽委发【2011】56号)精神,特制定我委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方案。

一、动员部署

1.领导机构再充实。在去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领导小组成员,并下发文件予以明确,负责全委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委监察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责任处室:委监察室)

2.实施方案再制定。按照市委《实施意见》的要求,在去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基础上,查漏补缺、制定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方案。(责任处室:委监察室)

3.思想宣传再发动。及时召开全委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广泛宣传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内容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岗位廉政风险意识,自觉参与、积极投入,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提高到新水平。(责任处室:委监察室)

二、组织实施

(一)排查廉政风险。根据职能、岗位职责和业务流程,主要从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等方面,全面排查公共权力运行各部位、各程序、各环节存在的岗位廉政风险点,切实做到找准、找全、找实,为建立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奠定基础。 

1、梳理权力清单。对今年以来职能有变化的处室、工作岗位进行权力梳理,明确新进人员和岗位调整人员职责、并梳理权力。形成委、各处室、所有岗位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责任处室:办公室)

2、查找单位风险(7~8月)。在领导干部个人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的基础上,由领导班子集体查找出本单位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责任处室:办公室)

3、查找职能变化或岗位调整以及新进人员的廉政风险(8~9月)。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确定实施后,处室职能变化或个人岗位变动,及今年以来新进人员要对照岗位职能全面查找廉政风险。(责任处室:办公室、监察室)

4、查漏补缺。去年已查找廉政风险的处室和人员,要根据情况的变化,对原有的风险、防控措施等内容进行梳理、调整、补充。(责任处室:办公室、监察室)

(二)确定风险等级。各处室和所有干部职工对查找出的岗位、处室及单位三类风险,分一级、二级、三级,逐条、逐级进行风险评估。一级风险为发生机率高可能造成成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风险;二级风险为发生机率较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较为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违反党纪政纪和相关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风险;三级风险为发生机率较小,或者发生后可能造成一定后果的风险。风险点和风险等级经处室和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委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在委内公示栏公示,接受监督,并报市纪委备案。(责任处室:监察室)

(三)开展风险教育。根据查找出来的岗位廉政风险点,对照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和岗位廉政行为规范等要求,认真梳理风险防范教育的内容。按照风险等级,遵循“分级分层、双向互动”,突出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组织开展情景案例设计,编写岗位廉政风险教案。结合干部职工思想和工作实际,选择有效教育载体,通过情景模拟、案例讲座、网上教育等形式,让每一位干部职工切实知晓自身的岗位廉政风险,从而牢固树立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责任处室:办公室、监察室)

(四)建立防控措施。

1.建立单位风险防控措施。由委领导班子围绕决策、执行过程中的关键环节,研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和工作程序,完善相关制度,以流程图标的形式在委内公开,并将防控措施和相关制度报市纪委备案。(责任处室:办公室)

2.建立处室风险防控措施。处室对照工作职责和相关的法规制度、风险点,提出或修改防控风险的具体措施,经分管领导审核,由委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归委监察室备案。(责任处室:监察室)

3.建立个人风险防控措施。职能或岗位调整及新进人员,由本人对照与业务工作的各项法规制度、风险点,提出防控风险的具体措施;去年已制订防控措施的人员,根据新的情况和要求,对去年制订的防控措施进行修订补充。一般干部的防控措施经所在处室主要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审核,中层干部的防控措施经分管领导审核,由委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归委监察室备案。(责任处室:监察室)

(五)、落实防控责任(10月)。根据权力运行的不同风险类别和风险等级,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单位风险由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处室(下属单位)风险由处室(下属单位)负责人负责管理,单位分管领导负责,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岗位风险在本人自我管理的基础上,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其中一级廉政风险由主要领导负责,二级廉政风险由分管领导负责,三级廉政风险由处室(下属单位)负责人负责。

(六)推行廉政承诺(10月)。所有在职人员,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深化认识,对个人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作出或重新作出书面廉政承诺,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责任处室:监察室)

(七)建立常效机制。

1.制定廉政风险排查制度。在今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基础上,制定委廉政风险排查制度。将对新进人员和岗位调整及职能变化的人员,及时进行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并评定风险等级,对委内所有人员定期进行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等作出制度规定。(责任处室:监察室)

2.制定廉政风险预警制度。使具有较高廉政风险等级的个人、处室(单位)在重大工作事项实施过程中,得到及时提醒和监督,将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廉政风险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置,让有轻微过错的干部职工及时得到警示和教育,达到化解廉政风险,有效预防腐败的目的,将制定委廉政风险预警制度,切实增强有效防控。(责任处室:监察室

3.建立信息管理制度。将在委监察室建立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将各处室和所有个人廉政风险点连同平时信访举报、执法检查、财务检查、财务审计、案件分析、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检查考核等渠道获得的信息进行整理输入,形成廉政风险信息库,并根据动态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充实,为廉政风险分析、预测、防控提供参考依据。(责任处室:监察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委党组把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案排,认真组织实施。纪检组监察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助委党组做好统一思想、组织协调、分类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要作。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各分管领导和处室外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切实抓好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责任处室:办公室、监察室)

(二)突出重点,搞好结合。按照市委要求,要在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基础上,突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主要领导干部,重点抓好具有行政、管理、执法,及管理人、财、物等行政审批权、业务处置权和自由裁量权的关键岗位的防控机制建设。要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放在全委反腐倡廉建设中去谋划,放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去部署,放在惩防体系建设中去推进,注重与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各项工作相结合,与各项业务工作相结合,与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相结合,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责任处室:办公室、监察室)

(三)注重考评,抓出成效。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纳入处室和个人的年度考核内容。加大对干部职工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履行工作职责,执行规章制度的日常监督力度。10月中旬和年底,组织对风险点的权力运行进行评议,广泛听取委机关干部、所属单位、服务对象、社会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预防,及时整改,确保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责任处室:办公室、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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