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331100-48-01-035087-000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丽发改投资〔2019〕190号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城北路、中东路、和平路、庆春街、明珠街、北苑路、长虹街、清远街等道路污水管网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丽水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城北路、中东路、和平路、庆春街、明珠街、北苑路、长虹街、清远街等道路污水管网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丽市政处〔2019〕40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组织审查,原则同意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并修改完善后的城北路、中东路、和平路、庆春街、明珠街、北苑路、长虹街、清远街等道路污水管网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该项目位于丽水市莲都区市区范围内,通过2017年解放街及以北区域污水管网清淤检测工程发现该8条道路污水管网不同程度存在损坏,并伴随着出现破裂、变形、错位、脱节、渗漏、腐蚀等比较普遍的结构性破坏现象,为杜绝因污水管网渗流而污染地下水及周边内河的水质,改善中心城区的内河水域环境,更好推进污水零直排区的建设和推进“五水共治”;同时考虑该该8条道路交通流量大,周边建筑、管网、绿化等密集,多采用非开挖模式进行管网修复。实施城北路、中东路、和平路、庆春街、明珠街、北苑路、长虹街、清远街等道路污水管网修复工程是必要和可行的。
二、建设内容和规模
根据《丽水市2019年市本级政府性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丽发改投资〔2019〕78号〕,同意该工程共修复污水管道7655.6m,其中非开挖修复7089.5m,开挖修复566.1m修复检查井27座,新建检查井23座。拆除及修复道路2527.6㎡,拆除及修复人行道421.9㎡,在管道修复过程中涉及到路面、人行道侧石、绿化等的拆除及修复,国防光缆及其他管线等的保护等。
三、节能
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节能方案,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落实好相关节能工程技术措施。
四、环境保护
按环境保护审批意见落实好相关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五、工程招标
核准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六、估算投资和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3122.8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648.68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报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投资项目信息管理要求,请项目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2.0版)中及时录入进展信息,并报送当地统计部门。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莲都区统计局。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