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疫情影响、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我市加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力度,提高发放范围和标准,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纳入发放范围,并提高每月价格补贴发放标准1倍,执行时间为2020年3月至6月。同时,提高工作要求,明确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补贴范围和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并缩短价格补贴发放时间,确保每月月底前完成上个月的补贴发放。2020年一季度,我市共发放价格补贴4600余万元,惠及困难群众39万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