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出台全省首个“争先创优”行动考核办法
作者:
来源:
丽水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
2020-06-15
6月10日,经市“争先创优”行动指挥部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丽水市“争先创优”行动县(市、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考核办法(试行)》《丽水市“争先创优”行动市直部门考核办法(试行)》正式印发实施(以下简称考核办法)。丽水成为全省首个针对“争先创优”行动,根据MEI指数制定实施考核办法的地市。
“争先创优”行动是我省为应对新冠疫情冲击,提振经济全面复苏的非常之举和有力举措,省政府以超常规之策全力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努力夺取经济社会发展高分报表。充分展现了我省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担当和决心。为科学、高效引导经济更快、更好复苏,我省创新运用MEI1.0指数对各地经济发展实行月评价,充分发挥现代化大数据运用在评价经济运行中的指挥引领作用,促进各地争先创优、比学赶超。5月28日,我市在全省首次MEI指数月度评比中获得全省第三。
为进一步巩固胜果,强化统筹协同力度,夯实经济发展基础,激发各地动力,形成争先创优良好氛围,我市以市委副书记、市长吴晓东为总指挥,高规格成立市“争先创优”行动作战指挥部。为充分发挥MEI经济运行指挥棒作用,我市以经济本质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详细分析指标内涵,对标MEI指数相关指标,研究制定指导针对性强、激励督促力度大、动态迭代严谨的考核办法。考核办法详细规定了各县(市、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市级各有关单位的主要工作任务和考核计分方式,并将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严格分月、年度制定了奖惩系列措施,并组合使用资金池、进退位等多种方式不断加码奖惩力度,促进各单位争先进位。
下步,市指挥部还将继续出台省奖励土地、用能以及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等系列办法和规范,不断完善“争先创优”行动制度体系,确保我市在“争先创优”行动中取得佳绩,实现全年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