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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获2022年度全省五分之一的诗路资金安排
作者: 来源: 丽水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 2021-11-15 09:48:32

10月28日,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诗路文化带建设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1〕128号),全省合计下达资金5亿元(包含大花园示范资金6850万元)。我市共获得2022年省诗路文化带建设资金9802万元,占全省资金安排总额的19.60%,其中大花园示范资金2250万元,占比达32.85%,均位居全省第1。

此项资金作一般性转移支付,纳入2022年度省与市县财政年终结算,由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文旅厅根据各地相应工作成效,共同协商确定,专项用于支持诗路文化带建设。本次下达的大花园示范资金主要包括省政府大花园督查激励、全省第三批大花园示范县以及全省首批耀眼明珠所在地区的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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