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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以多措并举按下光伏规模化开发“快进键”
作者: 来源: 丽水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 2021-11-19 11:17:06

全力推进光伏规模化开发,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发展、保障电力供应安全等意义重大。自启动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以来,丽水市立足自身实际、不断强化政策引领、创新开发模式、提升电网服务及配套支撑,按下光伏规模化开发“快进键”,强势助力丽水打造碳达峰碳中和“先行区”样板。

一、高度重视,落实工作部署。

7月3日和7月10日,省能源局组织召开座谈会,就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我市9个县(市、区)全部作为全省首批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试点地区。9月27日,省政府组织召开全省风电光伏项目推进会议,陈金彪常务副市长提出“要进一步认清形势、凝聚共识,推动全省风光倍增工程合力提效”。根据省政府部署要求,丽水市“十四五”新增光伏装机150万千瓦,2021年建设任务27万千瓦。

为尽快启动试点工作,我委积极做好统筹指导,分解目标任务,7月,我委就推进分布式光伏工作向市政府进行了专报,杜兴林常务副市长批示“该项工作需扎实推进、抓紧推进”,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试点工作。各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均已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专班化推进各项工作。各地政府主要领导均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试点工作。

二、精心排查,摸清资源底数

为摸清全市光伏资源底数,我委积极做好统筹指导,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和合作企业作用,对自有、公建等不同建筑类型和不同产权类型的屋顶分类施策、分类统计,分批次有序组织开展了全市光伏资源调查工作。

一是摸清分布式光伏资源。通过无人机航拍、实地调查、图像处理等手段,共摸排出我市“十四五”可开发屋顶光伏资源约510万平方米,可开发容量51.4万千瓦,其中工商业屋顶28.8万千瓦,公共建筑屋顶12.3万千瓦,居民屋顶10.3万千瓦。

同时,我委会同市交投公司对市区市直国有资产屋顶资源进行了调查,从市区298个单位(建筑总面积约199.3万平方米)中,筛选出可建单位87个,可建建筑289幢,光伏屋顶面积约20万平方米,可开发容量约2万千瓦,总投资约9000万元。其中较为优质的屋顶资源涉及单位47个,建筑242幢,屋顶总面积约16万平方米,包括学校屋顶10.86万平方米、医院0.38万平方米、政府办公用房4.7万平方米,可开发总容量1.6万千瓦。

二是摸清集中式光伏资源。结合地方国土空间规划、“多规合一”等信息,以农垦地、一般农用地为选择范围,尽量避开永久基本农田、生态红线、矿产资源分布区敏感区域,筛选开发容量大于6兆瓦的光伏资源,共优选出全市可开发地面光伏约120万千瓦,用地约4万亩。其中,景宁、遂昌、龙泉资源最为丰富,装机规模均超18万千瓦;松阳、庆元、缙云资源较为丰富,装机规模各超10万千瓦;莲都、云和、青田资源相对较少。

三、制定方案,加快项目实施

7月26日,我委召集市直有关单位、莲都区和丽水开发区发改局就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相关政策进行了研究,并赴市供电公司等能源企业开展调研。7月底,形成《实施意见》的讨论稿,在与各县(市、区)发改局就《实施意见》的发展目标、推进原则、重点工作和扶持政策等关键问题进行研讨后,形成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于8-10月,向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展了两轮意见征求,并在市政府网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共收到意见反馈48份。在与有关单位和充分对接协调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实施意见,形成送审稿。

《实施意见》送审稿中明确了要加快实施光伏+农业、工业、商业、学校、医院、公共建筑、交通、居民等八大“光伏+”工程,确定了光伏应用领域、建设范围、安装比例、责任单位,拟定了实施财政奖补、强化用能管理、完善标准规范、保障工程质量、强化要素保障、做好接入消纳等6项支持政策。经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后得到了强烈社会反响,大唐、三峡、国电投、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多家新能源企业与我委对在我市谋划落地光伏项目。

四、重视晾晒,营造良好氛围

为营造光伏项目建设良好氛围,我委充分考虑屋顶承重能力、产权归属、业主意愿、成本收益等多方面实际因素,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条件成熟一批、开发建设一批,加快推动试点项目谋划和建设。同时,借势借力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百日攻坚”行动,督促指导各县(市、区)集中开工一批光伏项目,并每十天晾晒项目建设进展,每月进行全市试点工作通报,要求“五年计划力争三年完成”。据统计,全市共有113个光伏项目(总装机14.65万千瓦)于8月、9月集中开工,其中已有25个光伏项目(总装机1.92万千瓦)已并网发电。另有50个光伏项目(总装机5.63万千瓦)计划于10月底前开工。

目前,全市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9月底,全市已新增并网光伏发电装机15.58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4.95万千瓦、集中式光伏10.63万千瓦,完成年度任务的57.70%。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强化进度统筹、效果统筹,以指标化、项目化、闭环化、协同化抓好工作落实,同时结合旧城改造、美丽乡村、未来社区、招商引资等工作,合理安排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和建设时序,切实将分布式光伏整县规模化开发工作打造成市场化程度高、普及面广、高质量发展的惠民实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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