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丽水玉溪水电站执行平均上网电价的复函
作者:
来源:
丽水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
2021-08-30
丽水玉溪水利枢纽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要求对玉溪电站生态发电上网电价实行综合价的请示》(丽玉司〔2021〕21号)收悉,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支持浙江(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建设的函》(浙发改函〔2018〕53号)精神,经研究,同意丽水玉溪水电站(包括生态流量机组)执行平均上网电价(含税)为0.477元/千瓦时。并按《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简化有关发电项目上网电价审核确认程序的通知》和《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新增(技改)电项目上网电价执行工作细则》(浙电财〔2019〕1019号)要求,向国网丽水供电公司提交相关资料,落实相应电价政策。
特此函复。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