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2022年1月29日上午,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组长郑建青向市发改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涉粮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主任郑绍周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专项巡察组副组长程鹰飞、蓝雄、孙文喜参加反馈会议,市发改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涉粮工作分管领导李瑞华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10月8日至11月8日,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对市发改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涉粮单位开展了专项巡察。巡察组紧盯被巡察单位履行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情况以及涉粮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巡察期间,巡察组听取市发改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工作汇报,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巡察任务。2022年1月6日,巡察组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有关巡察情况,1月23日,市委胡海峰书记就涉粮问题专项巡察作出了重要批示指示。
巡察组指出,市发改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涉粮单位能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提升粮食保供稳价能力和仓储管理水平,涉粮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巡察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粮问题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传达不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粮食领域的重大决策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不够到位,落实“六保”任务仍有不足,监督管理职责存在缺位;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对粮库财务监管不够有力,军粮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粮食收购储备管理问题突出,工程建设存在廉政风险;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干部队伍管理不够规范;上轮巡察整改、审计问题整改不够彻底到位;粮安办职责落实不到位,相关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履职不够充分。
巡察组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强化政治意识,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上级涉粮领域相关决策部署,加强对粮食事业改革发展战略问题的思考和研究,推进我市高水平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二是强化政治担当,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落实,加快推进粮食信息化建设,加强粮食购销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监管,加强对军粮供应管理。三是强化政治责任,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以党建带动粮食工作创新发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加强涉粮干部队伍建设。四是强化标本兼治,确保巡察整改落地见效。坚决迅速抓好问题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要强化政治担当,要进一步提升巡察整改的质量和成效;要强化政治责任,进一步严明巡察整改的纪律和规矩。以扎实的整改实效,为我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市发改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表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思想认识到位。深刻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关于涉粮问题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好党中央关于粮食领域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在涉粮问题上始终做到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强化统筹协调,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全力抓好整改落实。三是强化标本兼治,确保成果巩固到位。坚持找准症结和根源,举一反三,确保问题整改全面彻底。
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有关人员,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处室负责人、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市粮食安全工作协调小组部分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市发改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与物资储备处、安全仓储与监管处以及下属丽水国家粮食储备库(市军粮供应站)全体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