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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奖补政策的通知》(浙财企〔2020〕73号),《丽水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省级切块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丽财企〔2017〕254号)和《关于印发丽水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丽发改产业〔2022〕289号)以及《关于组织申报丽水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的通知》等的要求,我委启动申报兑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切块资金工作,并通过相关程序初审,现将拟给予2022年度丽水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切块资金补助的(第一批)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13日至8月17日。公示期内,如对本次奖励有异议,可采取来电、来信等方式实名向市发改委产业处反映。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578-2090196
附件:2022年度丽水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切块资金拟补助名单(一)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12日
附件
2022年度丽水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切块资金拟补助名单(一)
单位:万元
序号 | 县(市、区) | 申报单位 | 法人代表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项目基本情况 | 建议补助金额 |
1 | 市本级 | 丽水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郑洋 | 新能源汽车购置价格补贴 | 新能源汽车购买 | 新购置新能源公交车16辆 | 24 |
2 | 丽水经济开发区 | 浙江嘉利(丽水)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黄玉琦 | 产业类项目 | 新能源汽车LED前照灯、贯穿式后尾灯技改项目 | 项目为“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改建形成年产6万件新能源汽车前照灯和贯穿式尾灯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为3713.00万元,其中设备投入1710.38万元 | 256.56 |
合计:280.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