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我市获2022年第三批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中央预算内资金1138万元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8-02 12:22:23

      7月20日,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下达浙江省保障性安居工程2022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重点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中的城市燃气、排水、供水、供热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
     我市6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成功入选,总投资45.315亿元,获得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1138万元。其中丽水市江南公寓获中央资金163万元,丽水市城西公寓四期获中央资金145万元,丽水市好溪公寓获中央资金171万元,丽水市路湾公寓获中央资金303万元,丽水市岩泉公寓1号地块获中央资金192万元,丽水市水东公寓二期获中央资金164万元。
     下一步,我市将严格按照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要求,加快项目推进,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使用效益。

附件:
附件: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