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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召开溧阳至宁德高速公路浙江景宁至文成段车辆通行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第一号)
作者: 来源: 丽水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 2022-09-23 16:57: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浙江省定价听证目录》等有关规定,制定车辆通行费标准应当依法进行听证。受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委托,温州市、丽水市发展改革委与温州市、丽水市交通运输局拟于近期召开听证会,对溧阳至宁德高速公路浙江景宁至文成段车辆通行费标准进行听证,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有关方面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的名额及构成

  本次听证会共设参加人23名,其中:消费者参加人14(温州市7名,丽水市7名,经营者参加人1名,其它利益相关方参加人2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1名,人大代1名,政协委员1名,社会组织代表1名,有关政府部门人员2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的产生方式

(一)消费者参加人向社会公开征集产生。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消费者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自愿报名人数不能满足要求时,委托当地消保委推荐有意参加者可在20221020日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到文成县交通运输局景宁县交通运输局报名并填写报名表;同时也可电话报名,并将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文成县交通运输局(地址:文成县大峃镇建设路114号。联系人:魏尧君,报名电话:0577-67864456,传真电话:0577-67861473)景宁县交通运输局(地址:景宁县新田路15号。联系人:何世杰,报名电话0578-5626992,传真电话0578-5626999

听证会参加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有效身份证件;

  2.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

  3.有一定的调查研究、议事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热心社会公共事业,能够客观、公正、如实反映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5.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二)经营者、与定价项目有关的其它利益相关方参加人,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社会组织代表委托当地交通运输局推荐。

(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人员等由当地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请。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10个,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有意参加者可在1020日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到文成县交通运输局景宁县交通运输局报名并填写报名表;也可进行电话报名,并将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文成县交通运输局景宁县交通运输局。若报名人数超过10人,依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温州市、丽水市发展改革委温州市、丽水市交通运输局将根据报名随机抽取。旁听人员在听证会上不安排发言和提问,但可以向听证会提供书面意见建议。

  (二)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10个。请有意参加听证会的新闻媒体记者持有效记者证,于1020日前到文成县交通运输局报名景宁县交通运输局报名,同时也可进行电话报名,并将记者证复印件传真至文成县交通运输局景宁县交通运输局若报名人数超过10人,依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温州市、丽水市发展改革委温州市、丽水市交通运输局将根据报名随机抽取。

特此公告。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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