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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丽水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定价成本监审结论的公告
作者: 成本处 来源: 丽水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 2023-12-21

根据《浙江省价格条例》、《浙江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信息公开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丽水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向社会公开。社会各界可在该项目成本监审结论公开期间,通过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本调查与监审监测处。反馈截止时间至2024年1月11日。 

信函邮寄:丽水市莲都区紫金北路469号海关大楼附楼219室

电子邮箱:chenjingjing1920@dingtalk.com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陈晶晶  0578-2070370  

附件:丽水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定价成本监审结论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1日


丽水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定价成本监审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浙江省价格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8号令)相关规定,丽水市发改委成本调查与监审监测处于2023年7月12日至12月20日组织开展了2019-2022年度丽水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定价成本监审。

一、成本监审项目

2019-2022年度丽水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定价成本。

二、成本监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浙江省价格条例》;

3.《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7号);

4.《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8号);

5.《浙江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浙价成〔2018〕40号)

三、丽水城市公共汽车营运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公共汽车营运车辆共628辆,其中公交车601辆(其中新能源车576辆,占比95.84%),农村客运燃油车27辆。公司拥有公交营运线路80条(其中城市公交40条,城乡公交40条),营运车辆共628辆,公交车601辆(其中新能源车576辆,占比95.84%);公交线网总长度约1625.62公里,2023年截止6月客流量为1350.87万人。

四、成本审核内容

本次成本监审的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定价成本主要由直接客运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税金及附加构成。成本监审组主要审核丽水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成本核算、费用分摊方法、预测成本的依据和水平是否合理等。

五、成本监审结论

经审核,核定2019年度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总定价成本为141025447.30元,单位车辆客运成本290774.12元/辆,百公里客运成本474.96元/百公里,单位人次客运成本5.10元/人次;核定2020年度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总定价成本为150711618.00元,单位车辆客运成本268648.16元/辆,百公里客运成本547.90元/百公里,单位人次客运成本7.76元/人次;核定2021年度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总定价成本为177017335.65元,单位车辆客运成本298511.53元/辆,百公里客运成本571.24元/百公里,单位人次客运成本5.54元/人次;核定2022年度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总定价成本为182652176.51元,单位车辆客运成本298451.27元/辆,百公里客运成本629.00元/百公里,单位人次客运成本6.75元/人次。

六、其他事项说明

1.本报告是根据丽水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所提供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等资料出具的,丽水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成本监审为抽查性质的核验工作,并不能完全覆盖每笔成本支出。

2.本报告仅适用于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价格决策,未经许可,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3.成本监审为抽查性质的检验工作,并不能完全覆盖每笔成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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