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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
作者: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4-04-07 17:04:54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市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负责全市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总量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提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结构优化、现代化经济体系、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相关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负责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的评估督导工作。

2.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统筹推动全市实施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全市新型城镇化规划。参与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牵头实施全市重大平台整合提升。

3.统筹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及政策。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4.负责重大基础设施的综合管理。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审核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重大产业政策、重大改革方案和重大投资项目,推动能源结构调整。统筹协调综合交通发展有关重大问题,综合协调铁路和通用航空业,衔接平衡交通发展规划。

5.负责宏观经济预测、预警和预期管理。研究分析全市国民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协调宏观经济运行重大问题。

6.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等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7.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负责全市价格调控工作、重大价格改革与政策协调。制定重要领域的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发布相关指引。

8.负责全市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提出市财政性建设资金的规模、投向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项目。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9.负责全市基本建设、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负责编制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省、市立项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审查审批工作,负责市重点建设项目的评估督导工作。负责落实建设项目审批、核准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按分工做好市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10.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运行情况,提出协调解决财政金融运行重大问题的建议。参与制定财政和金融政策,推动构建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提出全市直接融资的发展目标和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向。负责全市企业债券发行的综合管理。负责创业投资的管理和政策制定。

11.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市场经济制度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协调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协调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

12.统筹全市对外开放工作。拟订对外开放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牵头推进全市“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全市“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平衡发展、布局优化。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各类开发区(园区)的统筹规划。指导全市重大对外开放平台建设。参与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

13.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实施重大产业工程。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市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推进服务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跟踪研判分析消费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14.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业创新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推进数字丽水建设。

15.提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速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及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全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规划农业农村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并协调实施。

16.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拟订全市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负责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审核上报工作,负责能源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能源运行调节,电力行业管理。负责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保障运行管理。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节能降耗、能源“双控”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

17.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对口工作。牵头编制对口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编制有关专项规划。综合协调前方指挥机构、市直单位、县(市、区)的对口工作。分类指导对口支援、对口帮扶(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合作。牵头落实与对口市区之间的合作协议。牵头实施山海协作工程,国内区域合作交流、拓展国内市场。

18.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制定全市粮食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和具体政策;组织实施全市粮油储备、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有关储备动用计划和指令;监测粮食等重要商品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负责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统计工作;保障军粮供应数量和质量,负责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市粮食安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9.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及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负责全市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市级投资项目;承担市级粮食和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

20.综合协调全市军民融合发展工作。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承担国防科技工业综合协调与管理相关职责。

2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包括: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预算、丽水市能源监测中心(非独立核算)、丽水市大花园建设发展中心(非独立核算)、丽水市信用中心(非独立核算)、丽水市军粮供应站(非独立核算)预算等5家单位,上述单位财务核算均纳入委本级统一核算。

二、2024年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收支总预算10253.06万元

(二)关于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收入预算10253.0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733.43万元,下降24.9%,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预算资金安排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88.70万元(上年结转131.00万元),占69.1%;政府性基金收入49.36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0.5%;其他收入3115.00万元,占30.4%。

(三)关于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支出预算10253.0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893.38万元,下降15.6%,主要是光伏产业提升项目、对口支援专项等项目资金支出安排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71.4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70.5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1.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3.0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72.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569.8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8.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6.8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032.74万元,占29.6%;日常公用支出556.62万元,占5.4%;项目支出6663.70万元,占65.0%。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138.0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7088.70万元、政府性基金49.3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71.4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70.5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1.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3.0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72.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34.8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34.80万元。

(五)关于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088.7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355.39万元,下降24.9%,主要是光伏产业提升项目、对口支援专项等项目资金支出安排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71.46万元,占68.7%;科学技术支出270.54万元,占3.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0.00万元,占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1.36万元,占5.4%;卫生健康支出253.03万元,占3.6%;节能环保支出572.00万元,占8.1%;城乡社区支出485.50万元,占6.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34.80万元,占1.9%。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004.96万元,主要用于委本级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22万元,主要用于信用中心监测平台、数字发改建设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800万元,主要用于规划(课题)研究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4.50万元,主要用于价格监测及成本调查日常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240万元,主要用于服务业产业发展、光伏产业(提升)专项、重大项目不停工施工奖励。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500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经费支出。

(7)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70.54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一张图数字化改革项目、“天眼守望”GEP核算转化及应用项目、省市级创新平台奖励专项(科技创新)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0万元,主要用于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现场活动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8.2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特需经费、活动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98.3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9.1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75.5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残疾人保障金等支出及市委社建委工作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53.03万元,主要用于委本级在职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572万元,主要用于中央财政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示范区工作经费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49.36万元,主要用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丽水实践馆装修布展工程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3520.50万元,主要用于对口支援工作、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山海协作工程援建、省级特色小镇考核奖励支出。

(1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肉类储备(项)38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生猪储备支出。

(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应急物资储备(项)96.80万元,主要用于防汛应急物资储备。

(六)关于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89.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32.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556.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9.36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566.04万元,下降92.0%,主要是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信息化项目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49.36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792.35万元,主要用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丽水)实践馆装修布展工程建设。

(八)关于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2.8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3万元,下降5.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因公出国(境)预算由财政统留管理,未编列到年初部门预算中。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经批准同意因公出国(境)的,所需指标由财政按实追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额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2.8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3万元,下降5.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来我市调研指导、兄弟发改部门来我市交流,与科研院所、咨询机构和企事业单位进行合作与交流,以及接待来丽洽谈商务考察团等支出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节俭原则预算安排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家行政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56.6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5.2万元,下降5.9%,主要是落实省市机关运行经费节俭原则减少预算安排。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91.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6.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95.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5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6663.70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步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反映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实施宏观管理与调控等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反应物价管理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14.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其他科学技术支出的支出。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反映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肉类储备(项):反映猪、牛、羊等肉类专项储备的有关支出。

2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应急物资储备(项):反映用于救灾物资、防汛抗旱物资等应急物资储备的支出。


四、2024年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附件2:市发改委2024年民生项目情况公开表.xls附件1:市发改委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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