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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 省商务厅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作者:
来源:
丽水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
2025-10-09
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要求,全面实施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对清单事项的主管部门和管辖权限进行了明确,请认真抓好清单落地实施工作。
各级发改、商务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清单信息公开,及时在门户网站发布我省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快推进清单事项(除涉密事项外)全流程网上办理,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清单事项的名称、流程和办理要件,确保市场主体看得懂、能操作、易办理。要结合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做好违背市场准入制度的政策法规文件清理,畅通市场主体意见反馈渠道,完善处理回应机制,加强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相关情况及时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附件:1.关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有关情况的说明
2.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
3.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说明
4.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
5.省级有关单位名单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9日
附件:1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