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经信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下达2025年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预拨奖励资金),奖励资金采取“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全省共3个试点县获得该项奖励资金,我市缙云县获预拨奖励资金3900万元,后续将对试点县年度目标考核结果进行清算,累计最高可获4500万元。
缙云县实施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后,将有效补齐缙云县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短板,完善提升各项适宜新能源汽车充电场景的服务保障能力。下步,市发改委将会同相关部门指导缙云县按要求推进试点工作,全力完成各项试点任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