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省级零碳园区培育名单,我市丽水经开区、云和经开区、青田经开区入选(全省共39家)。
零碳园区依托可溯源清洁能源供应和全流程碳足迹管理体系,助力企业显著降低产品碳足迹、适配国际绿色贸易规则,有效推进园区和企业减碳增效,助力碳达峰碳中和。
下步,我市将按照省级要求进一步细化年度建设目标、完善综合供能方案、优化企业节能降碳项目等建设内容,有序推进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