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信息 | > 公告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
关于公开征求《丽水市鼓励华侨回归政策精选三十条(第一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作者:
来源:
丽水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
2020-12-09 17:10:59
为促进华侨要素回归,把华侨经济转化为地方经济,以高水平开放推进高质量发展。结合丽水实际,我委代拟了《丽水市鼓励华侨回归政策精选三十条(第一批)(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至12月18日。
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可通过电话、信函和传真方式向丽水市发改委反映意见和建议。
1.联系人:陶莲茹 电话:0578-2091133传真:2091088
2.电子邮箱:545274017@qq.com
3.通讯地址:丽水市花园路1号市行政中心18楼,邮编:323000。
附件:《丽水市鼓励华侨回归政策精选三十条(第一批)(征求意见稿)》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9日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鼓励华侨回归政策精选三十条(第一批)(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