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华侨要素回归,把华侨经济转化为地方经济,以高水平开放推进高质量发展。结合丽水实际,我委代拟了《丽水市鼓励华侨回归政策精选三十条(第一批)(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至12月18日。 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可通过电话、信函和传真方式向丽水市发改委反映意见和建议。 1.联系人:陶莲茹 电话:0578-2091133传真:2091088 2.电子邮箱:545274017@qq.com 3.通讯地址:丽水市花园路1号市行政中心18楼,邮编:323000。 附件:《丽水市鼓励华侨回归政策精选三十条(第一批)(征求意见稿)》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9日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鼓励华侨回归政策精选三十条(第一批)(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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